来到宝瓶湖畔,送上“法治套餐”
本文转自:盐阜大众报
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
来到宝瓶湖畔,送上“法治套餐”
本报讯 (张俊宏 曹蓉蓉)2015年农业农村部确定每年6月6日为“全国放鱼日”。在第10个“全国放鱼日”来临之际,东台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来到亭湖区宝瓶湖畔,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,并邀请30余名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。
合议庭经审理、合议后当庭宣判,王某等五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八个月至三个月不等,并判令赔偿渔业资源生态价值损失,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。五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,且庭前已购买24万余尾鱼苗用于增殖放流。
庭审结束后,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宣传资料,并重点围绕捕捞时间、捕捞范围、捕捞方式等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。随后,法官、检察官、渔政执法人员以及被告人等,一起将24万余尾鱼苗放流到宝瓶湖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