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交部:中方已经事先通报各相关国家“伊鹏三号”复航
12月23日,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,有记者提问,据英国《金融时报》报道,瑞典批评中国方面拒绝让瑞典检察官登上“伊鹏三号”,该船被指涉嫌在波罗的海海域破坏电缆。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毛宁表示:据了解,中方已经邀请德国、瑞典、芬兰和丹麦,共同参与完成了联合事实性调查,并向他们提供了资料和信息。“伊鹏三号”为配合调查已经停航较长时间,为了保障船员的身心健康,船东公司经过综合评估,并商有关方面后,决定复航。中方已经事先通报各相关国家,中方愿继续同各相关国家保持沟通合作,推进事件的后续处置。
(总台央视记者 申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