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西宁市原市长孔令栋被决定逮捕!
9月28日,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副书记、市长孔令栋(正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 日前,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孔令栋作出逮捕决定。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搞钱色交易
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
公开简历显示,孔令栋出生于1970年12月,甘肃武威人,历任西宁市发改委主任、党组书记,海东市副市长,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(副厅级),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,西宁市委常委,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、管委会常务副主任(正厅级),西宁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2023年1月,孔令栋被免去西宁市委副书记、市长职务。1月19日,他官宣被查。
2023年9月19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,孔令栋被“双开”。
通报显示,孔令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,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;违规选拔任用干部;搞钱色交易;不正确履行职责,脱离实际制定并强行要求完成经济指标任务,致使统计数据造假,造成不良影响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孔令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、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孔令栋开除党籍处分;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、中共西宁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来源:检察日报正义网
作者/编辑:李佳慧